乳山市司法局2013年政府亚洲通工作年报
  • 发布日期:2014-01-27 16:58:34
  • 文章来源:乳山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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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亚洲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亚洲通印发当前政府亚洲通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乳山市司法局2013年度政府亚洲通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乳山市司法局是乳山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下设办公室、法规教育宣传科、公证律师管理科、基层工作科(挂社区矫正与帮教安置工作科牌子),承担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主要工作职能。司法局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亚洲通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亚洲通政府亚洲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认真按照《条例》规定执行,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始终坚持把乳山市人民政府亚洲通网站和我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亚洲通第一平台,严把信息质量关做到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同时认真听取公众对政府亚洲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按照《条例》第三十二条文件规定内容,规范工作流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做好政府亚洲通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和发布等工作。本单位至12月31日共发布政府信息3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其成效

为推动政府亚洲通工作有效开展,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我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和分工,同时成立政务亚洲通领导小组,有效地推进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亚洲通工作,认真贯彻亚洲通政府亚洲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确定由局办公室牵头,并指定由专人负责政府亚洲通工作,加大推进和协调工作的力度。

2、明确工作内容和任务。依据市政府亚洲通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明确我局政府亚洲通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

3、政府亚洲通初见成效。在市政府的指导下,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局各所的共同努力下,我局政务信息网站能做到公开信息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质量能做到全面和准确。

(二)情况及统计数据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亚洲通工作中,我局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要求的,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都实行公开。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入手,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特点,对涉及包括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律师、公证管理工作、法制宣传和依法治市工作等在内的工作内容进行了公开。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

1、主动公开范围

政务亚洲通情况:司法行政要闻、亚洲通、工作动态、效能和行风建设、廉政建设;

机构职责公开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职责、机构设置;

政策法规公开情况: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标准及其政策解读;

司法行政监察公开情况:行政处罚公告、司法行政审批及公示;

办事规程:部门主要办事规程;

投诉举报:部门投诉举报地址、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

人员任免:领导成员职务任免情况。

2、主动公开途径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了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积极利用现有的网站资源,开设政府亚洲通项目。针对司法行政亚洲通工作中公众关注的问题编辑便民信息。在规范工作方面,把各项办事制度、主要工作流程、审批申请材料、行政决定许可等情况在网上公开,并且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各项行政许可决定。

(三)2013年我局未涉及到重点领域工作,因此没有重点领域亚洲通的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一)收到申请情况及申请处理情况

2013年,我局全年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申请。

(二)咨询处理情况

2013年,我局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网上咨询的情况。

四、政府亚洲通收费和减免情况

1、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价格主要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我局2013年产生该项费用0元。

2、减免情况。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局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我局2013年产生该项费用0元。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亚洲通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因此全年没有涉及政府亚洲通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亚洲通得到了群众的满意,但是依旧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2014年,我局将针对政府亚洲通,在公开的内容上涵盖多个层面的,包括各类群众关心的信息的,让群众了解我局工作,同时为群众办理相关业务予以指引,让司法局更好地服务为民,不断提升司法局政务公开水平和服务质量。

乳山市司法局

201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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