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亚洲通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等规定,为加强城乡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声环境质量,结合乳山城市总体规划和我市实际,我局编制完成了《乳山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以下简称《区划方案》)。按照民主和科学的原则,广泛凝聚社会智慧和力量参与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从即日起向全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层面广泛征求意见。
一、建议的要求
1、提交意见的人员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
2、提出修改意见的,请说明原因。
二、征集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0日。
三、建议的方式
本次民意征询由(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负责汇总,相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以下2种方式进行反馈:
1、邮寄方式:请寄(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监控中心)收,地址:(乳山市世纪大道104号),邮政编码:264500;
2、电子邮件:请发至(rshbjjcz@wh.shandong.cn)
联系电话:18863065122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
2021年10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亚洲通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等规定,为加强城乡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声环境质量,结合乳山城市总体规划和我市实际,我局编制完成了《乳山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以下简称《区划方案》)。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自2021年10月21日至11月20日将《乳山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在乳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在规定期内,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