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乳山市中小微企业增信基金管理办法》
  • 发布日期:2021-06-14 15:18:40
  • 文章来源: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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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做好政府投资工程招标采购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打造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环节之一,也是提高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围绕政府投资工程的招标采购监管工作,在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日常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等原因,串通投标、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仍时有反映。

二、决策依据

根据《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标采购活动监督管理,规范招标采购活动,有效防范围串标行为和招标采购领域廉政风险,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出台本《意见》。

三、出台目的

为了推动政府投资工程监督管理责任落地落实,从源头上强化风险防控,防范围串标的风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交易环境,保障各方交易主体的利益,提高政府投资资金的效益。

四、重要举措。

一、压实项目单位主体责任。首先,项目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其主导地位,建立中标企业约谈和履约承诺制度。在开工前约谈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订《履约承诺书》。其次,日常要做好现场管理,对现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履职上岗情况、主要设备到位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如实记入管理台账中。最后,发现施工、监理单位随意变更项目应当现场责令改正,发现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及时报告行政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二、强化行政监管部门监管职能。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原则,做好异议和投诉的受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监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以半年为节点,将围串标等问题的监督检查情况向市政府进行专题报告。同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动,将处罚和诚信记录相挂钩,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

三、加强交易中心见证力度。全方位履行服务见证职能,健全代理机构系统化评价机制,创新代理日常考核和考试方式,将考核结果作为代理选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完善进场交易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交易主体行为,对开评标现场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及时记录、纠正和报告。

五、关键词解释

1、串通投标:主要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挂靠:是指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

3、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4、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六、政策解读人

姓名:刘培全        联系方式:6875016

七、其他

本文贯彻执行《威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

异:

1、《威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中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发改委,而本《意见》中,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威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措施中着重强调的是行政监管部门的职责,而本《意见》在此基础上,补充了亚洲通项目单位的责任范畴,强调了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主体责任。

同:

对于项目交易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环节涉及的各方职责进行了梳理和明确,保障交易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