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乳政字〔2023〕1号
市政府:
今年以来,在威海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威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乳山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凝心聚力、务实笃行,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明显。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多管齐下,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政府机构职能不断优化。优化政府组织机构,建立健全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的责任体系,深化机关职能运行监管,梳理汇总部门责任清单及任务分解,推动各类机构部门优化协同高效,不断提升履职监管水平。持续推进规范“属地管理”工作,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的清单管理机制,将27项属地管理事项融入14项网格化事项。深入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健全隐性壁垒发现和处理回应机制,及时开展问题排查,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落细,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按照威海市打造“无证明城市”要求,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发布了3批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和1182项免提交事项,实现了50个常用电子证照证明的免提交。大力推进“一网通办”“一次办好”“一链办理”等政务服务改革,将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运行和管理,目前全市1267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大厅,进厅率、网办率达到100%,全程网办率为99.5%,一次办好率达到99.9%,全市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承诺时限由9.5天压缩至一天,梳理推出142项主题服务,服务“一链办理”事项1.8万余件。三是法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组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建设专题保障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涉及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影响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要求,聚焦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强化市场主体平等保护、优化提升惠企服务效能、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等方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柔性监管、智慧监管。开展知识产权政策推送、业务指导,共解答企业咨询、需求40余条,解决涉企问题15条。常态化推行企业“法治体检”,开展法治讲座6次,解答并解决问题33件,推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提质增效。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决策法治化水平。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和省委、威海市委工作安排以及谋划部署我市重大发展战略、重要项目安排等重大事项,聘请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等专业团队,加强合法性审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目前已审查重大行政决策4件,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供各类法律服务110余次。二是加强规范性制度文件管理。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评估清理、跟踪问效等机制,坚持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涉及安全生产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全面清理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不利于改革发展的政策文件,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三是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法律专业优势和“智囊”作用,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避免审查走形式,全年共审查重大行政决策4件,列席市政府常务会、各类专题会议、专项协调会议50余场,提供各类法律服务110余次。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执法权力向基层下放,推动人员编制向基层倾斜,印发《亚洲通推进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实体化运行的实施意见》,收集镇街、部门及单位落实情况,掌握基层数据,对照上级赋权指导目录和新增赋权事项,向11个部门、15个镇街征求意见建议,对126项省级拟赋权事项及19项威海市建议新增赋权事项,统计近三年办件量1600余件,摸清镇街承接意愿和承接能力。二是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监督检查,对执法单位执法规范化、委托行政处罚情况开展“三乱”专项监督,组织24个执法单位开展分级分类监管模拟执法活动,组织662名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集中学习。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深入落实首违不罚、首违轻罚制度,目前共办理不罚轻罚案件164件。
(四)完善应对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一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组织17个市直部门对44个市级专项应急预案进行重新编修,完成了《乳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新修订,实现了应急预案对主要灾种全覆盖。建立健全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其他应急救援力量联勤、联调、联战机制,加强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专业应急队伍建设,构建反应迅速、装备精良、机动灵活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大幅提升应急救援质量和时效。二是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完善应急救援机制,积极开展不同层次的应急预案演练,推动定期演练、重点时期演练制度的形成,增强了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目前已开展市级专项应急演练28次,92家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应急演练1055次。
(五)搭建调处机制,化解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一是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建立完善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市领导公开接访、领导干部分包积案等工作机制,持续推进诉访分离、网上受理信访诉求、律师参与信访、联合接访等工作,推动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全年群众初信、初访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达到100%;市级领导参加公开接访317人次,接访案件全部化解;梳理的信访积案通过条块结合、集中会商、会审评议、跟踪调度等方式全部化解;集中开展了4批次、18轮矛盾隐患专项排查工作,威海市信访维稳现场会在我市召开。二是推进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以“五中心”一体运行为抓手,整合基层人民调解、民生热线、网格化服务管理、信访接待、诉前调解等多元力量,推动“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目前市“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已初步完成提档升级,建立了25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16个镇(街、区)均已完成“五中心”实体化运行,全市一审民商事案件同比下降18.31%,位列威海第1。三是优化法治社会环境。建立健全“横向集成、纵向联动、网上网下联控、前方后方协同”的战时维稳安保指挥体系,圆满完成了党的二十大、北京冬奥会、全国“两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等重要节点维稳安保任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扎实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十大行动”,市公安局、特巡警一大队、胜利街派出所三个集体荣获“2021年度全省校园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威海市公安机关重点工作现场观摩推进会在我市召开。四是提升行政复议应诉水平。创新推行“调解全贯穿”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模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各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扎实开展行政争议的排查化解工作,积极解答105起群众咨询和疑问,复议事前调解成功率达92.4%。受理并承办行政复议案件14起,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达到100%。搭建行政应诉协调对话平台,压实行政机关应诉主体责任、规范行政应诉案件办理程序、提高行政应诉的工作效率。
(六)强化权力监督,完善行政权力制约体系。一是加强监督合力实效。加强党内监督,对涉及法治政府建设重要问题,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后,提交市委常委会审定,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舆论监督,今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37件,政协委员提案81件,现已全部落实,办复率均为100%。依法完善审计监督,今年共计开展审计项目29个,提出审计建议78条,切实提升了监督实效。二是有效促进督办检查落实。严格推行政府督查“一单督办”,累计督办威考指标、耕地保护、护林防火、疫情防控等领导批示件532件,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会议确定事项346件,围绕领导关注的防火防汛值守、浒苔清理、卡口规范管理、重要活动沿线卫生等方面开展实地督查50余次,高效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提高政府亚洲通质效。进一步健全公开机制,规范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公开透明要求贯穿到工作各个环节。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3万余条,依申请公开信息44条,稳步推进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45次,全方位展示政府中心工作、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和便民服务创新成果。四是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加强部门间沟通,信用中心与市法院联动配合,督促失信企业退出失信名单,目前有10家企业退出失信名单。做好政务诚信建设,全年未出现政务失信情况。以创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为契机,建成投用“信用+暖心食堂”143个,全市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群众18.06万余人次。建立健全诚信“红黑榜”制度,“信财银保”平台注册企业数达1500家,累计发放贷款金额4.99亿元。五是突出政府合同监督检查。修订《乳山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推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镇区及村级签订合同规范化,备案合同439件,审查市政府合同5件,组织对22家单位合同签订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切实防范法律风险。
(七)推动政务数据共享监督,加快建设数字政府建设。一是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依托威海市大数据平台组织79个部门、单位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1962条,共享率达到100%,初步实现了40个部门业务系统与大数据平台对接,可共享数据资源达到1.18亿条。其中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供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城市排水GIS信息系统、建筑工程扬尘监测和视频监控管理平台、数字乳山地理信息系统等系统,实现了与大数据平台对接,数据实时共享。二是全面推进“互联网+数字监管”。全市共汇聚监管数据总量2.36万条,覆盖率和及时率均达到100%,推动移动执法检查工作,全市28个执法单位实现了手机端开展执法检查。
(八)以知法守法用法为基点,推动全民普法。一是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农村法律人才队伍建设,选聘2583名基层“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场所,高标准打造普法宣传阵地,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海阳所村和南黄村分别入选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和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二是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制定普法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全面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月、开展“美好生活与法相伴”等各类主题普法活动600余次,全市10784名机关干部广泛参与民法典、党内法规等网络答题活动,威海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和通过率均为100%,获得了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党内法规专项答题活动优秀组织奖。三是优化基层法律服务供给。建成1个市级中心,15个镇(街道)和632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全市632个村(社区)配备了法律顾问,推进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深度融合,今年以来,法律顾问累计为村提供法律意见152次,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协助签署协议30余份,审查合同500余份。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中央、省委和威海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与群众殷切期待相比,仍存在一些短板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力度有待加强。法治建设督导考核机制还不够完善,部门与部门之间推进法治建设不够协调,基层法治建设仍存短板和薄弱环节。二是个别干部法治意识不够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自觉性和主动性需要进一步增强,有时机械按照法律条文办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法治队伍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和法治议事协调机构仍存在专业法律人才配置不足等问题,特别是缺乏高素质、专业化法治人才,不能更好地满足工作需要。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市委常委会先后9次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亚洲通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等;政府常务会议组织专题学法2次,切实筑牢法治思想根基。健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和党校培训重点课程,举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专题学法活动,常态化组织市级领导干部学法,在市委党校开办各类学法课程26班次,培训3500余人次。
二是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顶层设计。科学制定《乳山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持续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推动各责任单位协同发力,努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协同高效的依法治市工作新局面。
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落实。定期组织召开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各协调小组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组织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问题,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四是建设德才兼备的法治人才工作队伍。稳步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健全完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畅通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的交流渠道,扎实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努力建成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乳山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坚持全面依法治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工作主线,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乳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提升法治乳山建设水平。
一是加强法治督察考核,在法治政府建设质量上求突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将理论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建设工作的强大合力。对标党中央部署要求和省委、威海市委工作安排,持续推动“一规划、两纲要”落地落实。围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和法治山东指标体系,开展常态化法治督察考核,真督真查、督考结合,加强典型培树示范引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量和水平。
二是完善机构职能体系,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求突破。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理顺政府部门职责,深化简政放权,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构建节约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围绕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完善营商环境法治体系建设,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加强法制审核,在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上求突破。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运行机制,指导乡镇(街道)明确党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推行乡镇(街道)司法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委会制度,夯实基层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法治人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不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四是推进执法改革,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上求突破。做好镇街执法权下放工作,按照“一镇(街道)一策”的原则,依法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权限赋予镇(街道)。推进党员干部学法用法考法,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加强镇街治理能力建设,根据“资源清单”做好执法证件考试和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提升依法办事水平,坚决杜绝各种不文明执法行为。持续加强群众普法,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
乳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