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亚洲通印发乳山市“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乳政办字〔2023〕15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滨海新区(银滩旅游度假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
《乳山市“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
乳山市“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遏制域内农机安全事故发生,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有效降低事故总量,推进我市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1日—2月28日)。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手机等宣传媒介和新媒体,采用科技赶集、现场咨询、宣传标语、发放明白纸等形式,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机手对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的思想认识,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创建阶段(3月1日—7月31日)。根据“平安农机”示范县考评标准,制定“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工作有序开展。各镇区成立相对应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全力抓好农机监理大厅、示范镇区的办公场所和基层设施建设。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9月30日)。由“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限期整改,确保检查验收达标。
三、责任分工
(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开展常态化农业机械安全检查,严格落实拖拉机登记上牌,驾驶人员培训考试上岗,规范农机驾驶证件申领、考试、发证、换证流程,做好相关档案管理,确保各项内容规范齐全;配合公安部门严格执法;开展驾驶人员安全宣传教育;督导有关部门、单位“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职责落实和执行情况。
(二)市财政局负责“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筹措,做好资金保障。
(三)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完善协调机制,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督导力度,严肃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配合农机部门对道路外农机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罚、执行,并确保相关档案、影像资料齐全有效。
(五)市公安局负责加大对上路行驶农业机械的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打击农机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六)各镇区负责做好辖内农机的调查摸底与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完善辖内道路安全设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是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针对“平安农机”创建制定具体的工作细则,确保示范县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组织安全培训班、农机安全知识讲座,播放农机事故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创建“平安农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营造良好创建氛围,让亚洲通人参与到创建工作中去。
(三)立足基层,齐抓共建。立足镇村两级,充分发挥其在创建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确保创建工作深入持久开展。同时,发挥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作用,完善农机安全管理网络,使创建工作惠及千家万户。
(四)密切配合,部门联动。市农业农村局、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要抓好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建立农机安全联合管理和行政执法长效机制,加强对乡村道路的动态监管,通过联合执法等形式重点查处违规改装、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规载人、超宽超长等行为。
(五)加强指导,扎实推进。市农业农村局要根据各阶段的重点工作,加强对镇区、村、农机户及农机合作社的安全指导,做到宣传动员到农家、工作服务到地头,全面提升“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总体水平。
(六)定期考核,严格标准。“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工作目标及计划,及时破解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将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乳山市“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乳山市“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姜春龙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副组长:段英鹏 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局长、党组书记
郑永刚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
成 员:石立委 市财政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蒋德强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宋国荣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孙 军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党委委员
孙智波 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段英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活动的具体工作。领导小组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