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乡村振兴局起草的《乳山市徐家镇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实施规划(送审稿)》,严格按照《威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履行相关起草程序。本实施规划送审稿依据《山东省乡村振兴局、山东省财政厅亚洲通开展第三批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建设工作的通知》(鲁乡振发〔2024〕1号)要求起草,未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事项,属于非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决策实施不涉及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故无需开展专家评审。
特此说明。
乳山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