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景山代表:
您提出的亚洲通加强我市犬只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养犬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各职能部门按照《威海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开展了相关养犬管理和整治工作,广大群众“依法、文明、科学”养犬意识有所提高、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得到遏制。
目前,我市养犬管理工作主要依据2019年颁布施行的《威海市养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主管部门、遛犬、犬便清除、登记办证等已做相关规定。《办法》第四条规定,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养犬登记、查处违规养犬行为;畜牧、城市管理执法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一、开展常态化管理工作
以2019年11月1日《威海市养犬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为契机,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严格规范养犬行为,坚持依法行政,努力实现广大市民“依法、文明、规范”养犬。日常组织对人员密集场所、居民小区、公园等重点部位的路面进行巡查,依法处置遛犬不栓绳、不清理粪便、养犬不登记及流浪犬等突出问题,突出早5:30-8:30、晚6:30-8:00重点时间段,加强对违法养犬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共处罚各类违法养犬行为1379次,罚款264350元,开展集中整治行动80余次,连续多年在威海养犬管理考核名列前茅。新建流浪犬收容中心已于2022年1月开始使用,全面助力全市养犬工作。
二、做好便民服务
《办法》第十条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实行登记制度。犬只芯片内记载犬只种类、犬主个人信息等内容。目前,在全市共设立12个便民服务点,登记工作一直在有序开展,截至目前我市共办理养犬登记2492只,同时,还建设了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养犬电子档案,对全市登记犬只进行信息化管理。
三、做好宣传引导
联合公园主管部门对全市各大公园、广场安装禁遛指示牌30余个,并将养犬办投诉电话张贴在禁遛指示牌上,实现群众咨询与投诉得到“高效流转,精准处理”。联合社区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20余次,依托社区民警、小区物业、村委会等发放各类宣传材料7万余份,通过LED滚动播放养犬宣传语100万余次屏,张贴督促办证通知单1100余份,积极发动学校加强对未成年人文明养犬行为的安全教育。通过“乳山警方在线”微信公众号持续对各类违法养犬行为进行曝光,以现场宣传和警方提示等形式开展宣传,让养犬人掌握科学养犬基础知识,提升养犬人文明养犬、依法养犬、科学养犬意识。
尽管我们已经做了一些工作,但还存在如您建议中提到的“遛犬不栓绳、随意排泄”等一些问题。针对您的建议和养犬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将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统筹推进养犬管理工作。作为全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养犬管理工作,要求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养犬管理工作。要求各部门提高思想意识,做好文明养犬工作,维护良好社会秩序,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充分认识当前做好养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细化措施、抓好落实,确保养犬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工作力度,开展专项整治。在早晚居民外出遛犬高峰时段,加强对全市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巡查,有针对性地对公园、广场等禁遛区域进行重点整治,并对大众普遍关注的流浪犬、无主犬、禁养犬等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对一些犬患问题突出小区、路段进行重点巡查,解决一批领导关注、市民反映强烈的区域。巡查过程中,遇到犬只必须查,对查处的无证犬、未年检犬先将暂时收容,待辖区派出所处置完成后,在犬办工作人员监督下办理登记,杜绝处罚后仍然不登记的行为。依法查处一批违反养犬规定的养犬人,使养犬人的不良习惯逐步得到纠正。
三是强化协作配合。加强与相关责任单位的协作配合,尤其是联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等主管部门加大对重点区域的联合执法,坚持常态化管理和集中整治,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及时处理各类涉犬诉求。
四、加强文明养犬宣传。采用多种方式向群众进行文明养犬宣传,积极推动文明养犬知识进社区、进广场、进家庭,努力提升全体市民规范养犬、文明养犬意识。加大对一般管理区的宣传力度,将规范养犬、文明养犬宣传贯穿于日常工作当中,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