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发布日期:2025-01-21 08:49:34
  • 文章来源:乳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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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统筹推进财政与法治工作,为法治城市建设贡献财政力量。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亚洲通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局党组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并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全体财政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确保法治思想在财政工作中得到有效体现。

(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制定完善全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确保有章可循、有序开展。深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按要求提交执法工作报告。各班子成员对其分管工作落实“一岗双责”,将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列入年终述职报告,确保责任有效落实。

(三)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母爱号等平台及时发布财政政策、预算执行情况等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着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配合国家财政体制改革进程,进一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各项财政法律制度。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妥善解决财政领域内矛盾纠纷。

(五)深入落实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山东省地方金融组织风险评价办法》《山东省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办法》有关规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对乳山市益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乳山融盛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风险专项评价检查,对其在公司治理、业务经营、资本管理、信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处置措施,督促其尽快完成整改。

(六)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防范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的作用。对我局涉及的各类经济合同、采购合同、合作协议等进行细致审查,年内共审查各类合同10份,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10条。在重大财政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安排等方面,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确保财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尽管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治队伍力量相对薄弱。目前,我局法治队伍中缺乏既精通财政业务又熟悉财政法治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部分干部虽然具备一定的财政业务知识,但在法律素养和法治实践能力方面还有所欠缺,难以完全满足法治财政建设的需求。

(二)法治思维能力建设有待提升。虽然我局定期组织法治培训和学习活动,但个别干部对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仍不够系统、深入,导致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准确运用法律条款,影响依法行政的效率和效果。

(三)财政监督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财政内部监督在制度建设、内控机制和履行职责等方面的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部分业务科室在执行财政监督任务时,缺乏明确的监督标准和程序,导致监督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受到影响。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一)强化组织引领,确保责任到位。组织落实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职责,确保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分管领导细致落实、各科室分工明确且财政干部全员参与,促进全局上下的协同合作。对法治建设的关键任务亲自布局、重大议题亲自关切、核心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查,积极推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其分管领域内切实承担起相应的法治建设职责。不断完善各项工作规范,对全年的法治建设任务进行了细致分解,并逐一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能得到精准执行和有效落实。

(二)深化理论研习,强化法治理念。发挥领导带头作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亚洲通政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重点研读预算法、行政诉讼法及其他财政相关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岗位职责,激发法治思维创新活力,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工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围绕服务费用支付、人才选拔、岗位调整、意识形态研判及政府采购合同等关键议题,均采取了集体决策方式,确保决策过程的透明化与规范化,进一步提升了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

(三)强化宣传教育,深化法治观念。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与深化,致力于提升全民法治意识,积极拓宽群众普法渠道,把握下乡调研、企业走访等契机,广泛传播《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政法律制度的精髓,深入剖析其立法背景、目的及对民众生活、工作的实际影响,引导群众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意识,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强化机关内部的法治教育,通过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通报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等形式,累计开展法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7场次,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廉洁用权。

(四)强化监督管控,健全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机关运作、公共关系处理及岗位利益冲突防控等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政内部人员的专业培训与严格管理,显著提升内部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强化对财政资金的全方位监管,明确权力的界限与运行流程,确保权力在法定轨道上规范、透明运行,有效防范权力滥用和腐败风险。对预算编制、执行、绩效评价等关键环节实施严格监督,确保财政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积极配合外部审计与监督部门的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迅速进行整改,实现了监督效能的最大化。截至目前,未出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或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注重选拔既精通财政业务又熟悉财政法治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对现有队伍进行系统性培训,提升其法律素养和法治实践能力。建立更加完善的人才激励机制,鼓励财政干部职工不断学习和进步,以形成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财政法治队伍。

(二)提升法治思维能力。深化法治培训与学习,定期组织干部参加法律培训和学习活动,邀请法律专家进行授课和指导。强化案例分析与实践,通过分析典型案例,引导干部理解法律条款的实际应用,提升其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制定明确的监督标准和程序,确保财政内部监督在制度建设、内控机制和履行职责等方面得到有效实施。加强对各业务科室的监督指导,确保其能够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执行财政监督任务。加强预警防范机制建设,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风险和问题,为财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