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村镇房屋村于开涛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发布日期:2025-10-11 16:01:45
  • 文章来源:乳山市夏村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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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开涛因保管不善,将土地证乳集用(2008)字第12430423号遗失,土地面积160.8平方米,坐落于夏村镇房屋村,用途为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土地证乳集用(2008)字第12430423号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福友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