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清安对原登记在姜德斌名下坐落于乳山市南黄镇上庄村131号【土地证号:乳集建(91.4)字第10290074号】的不动产权利申请继承转移首次登记。本镇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经初步检验、询问,依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持异议书面材料到本镇综治中心大厅办公场所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镇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乳山市南黄镇人民政府综治中心大厅
联系方式:0631-6480200
乳山市南黄镇人民政府
2025年 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