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海因保管不善,将育黎镇南北山村李德海的乳集用(育土)字第07300327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遗失(占地面积137.46平方米,建筑面积105.93平方米)(东至王成桥,西至王成瑾,南至道路,北至道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德海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