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桂生因保管不善,将土地证乳集用(91)字第08050017号遗失,土地面积156.6平方米,坐落于夏村镇胡八庄村,用途为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土地证乳集用(91)字第08050017号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书珍
2025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