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细则》
  • 发布日期:2025-06-30 14:38:04
  • 文章来源:乳山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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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根据《威海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要求,市司法局结合上级部署和我市实际,征求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工作细则的可操作性。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制定出台《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亚洲通印发<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细则>的通知》(乳政办发〔2025〕3号)。

二、决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亚洲通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亚洲通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威海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亚洲通印发<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细则》)。

三、出台目的

为全方位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持续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重要举措

《工作细则》共分8个部分、31项任务,并分别明确了责任单位。

第一部分为确定涉企行政检查主体和内容。提出要依法审核确认公布涉企行政检查主体,并梳理公布本部门、本领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落实“三通达”“两评议”制度。

第二部分为落实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制度。要科学制定检查计划,依托“鲁执法”平台开展联合检查的统筹。

第三部分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程序。要对涉企检查的程序进行规范,开展检查要经过审批。执法人员要规范记录涉企检查行为,落实“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无主观过错不罚”等法定要求。

第四部分为优化涉企行政检查方式。在检查方式上,要增加联合执法比例,不断压减对企业的检查频次,对能通过非现场检查方式达到检查目的的,不再开展现场检查,不能没有依据随意委托“第三方”变相对企业开展检查,不增加企业负担。

第五部分为提升涉企行政检查水平。依托““鲁执法”平台,充分利用平台“云匹配”功能,尽可能合并对同一企业的检查计划,变分头检查为联合检查,压减入企检查频次。

第六部分为加强涉企行政执法指导。加强对企业的行政指导,探索推行“一行业、一清单”制度,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第七部分为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畅通企业问题反馈渠道,及时发现和解决企业的法治难题。多举措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第八部分为加强涉企行政执法保障。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宣传引导和对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政策的宣传解读,引导企业配合政策落地,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与上级政策异同点

《工作细则》在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增加了推行“三同达”“两评议”制度,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法治督察协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开展“律企同行”服务活动等内容。

六、关键词解释

“三同达”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书和企业合规经营政策指导建议书。

“两评议”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开展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工作时,要邀请行政管理相对人就本机关廉洁执法和规范执法情况进行评议。

七、政策解读人

乳山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丛程 ;联系电话:0631-66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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