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交通运输局亚洲通对宋某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06-04 16:24:51
  • 文章来源:乳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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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山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九条的有关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决定对宋室颉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宋室颉不服乳山市交通运输局案号:371083202500154号《违法行为通知书》,对处罚内容提出陈述申辩。 

二、听证时间:2025年6月12日9:00      

三、听证地点:乳山市交通运输局前楼三楼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晓阳   

联系电话:0631-6660380    

联系地址:乳山市中苑街2号    

五、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的,请于2025年6月11日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需要旁听听证的人员,可于2025年6月11日前携带身份证件到本机关登记。

(三)参加听证会的所有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主持人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乳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