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文军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崖子镇兴村村的房屋所有权证:乳房崖字第1052-340072号(建筑面积107.66平方米)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房屋所有权证:乳房崖字第1052-340072号(建筑面积107.66平方米)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滕文军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