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丕开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崖子镇闫家夼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乳集用(90)字第0134151号(用地面积80平方米)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乳集用(90)字第0134151号(用地面积80平方米)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丕开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