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文件

  • 发布日期:2025-09-28 17:28:53
  • 文章来源: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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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人民政府亚洲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现将全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一、依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乳山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面积共6167.74公顷,涉及乳山寨镇、崖子镇、诸往镇、冯家镇、大孤山镇、徐家镇、南黄镇、白沙滩镇、午极镇、海阳所镇、下初镇、育黎镇12个镇。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控制规模、合理布局,并采取保护林下植被、蓄水保土等措施。

三、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四、违反规定,在我市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附件:1.乳山市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乳山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


乳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8日

附件1

乳山市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仅列出涉及镇街)

附件2

乳山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