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司法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 发布日期:2025-09-05 10:26:10
  • 文章来源:乳山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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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部  门权责清单事项抽查事项抽查内容检查对象

类别

检查

方式

实施主体检查依据
1乳山市司法局对律师、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督对律师、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督1.律师队伍建设情况;
2.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3.律师执业表现情况;
4.内部管理情况;
5.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
6.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情况;
7.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需要认为应当检查考核的其他事项
律师事务所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
网络抽查
县级司法行政部门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96年5月通过,2017年9月修正)第四条
2.《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08年7月司法部令第111号发布,2018年12月司法部令第142号修正)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
3.《律师执业管理办法》(2008年7月司法部令第112号发布,2016年9月司法部令第134号修订)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
4.《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司法部令第121号)第四条、第六条
2乳山市司法局对公证员、公证机构进行监督对公证员、公证机构进行监督1.公证机构组织建设情况;
2.公证机构队伍建设情况;
3.公证机构执业活动情况;
4.公证机构质量控制情况;
5.公证机构内部管理情况
公证机构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
网络抽查
县级司法行政部门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通过,2017年9月修正)第五条             
2.《公证程序规则》(2006年5月18日司法部令第103号发布,2020年10月20日司法部令第145号修正)第八条
3.《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2月司法部令第101号发布)第五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3乳山市司法局对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对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2.执行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情况;
3.业务开展和鉴定质量情况;
4.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
5.制定和执行管理制度情况;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司法鉴定机构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书面抽查县级司法行政部门1.《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2011年11月通过)第六条、第四十六条
2.《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9月司法部令第95号公布)第三十四条
4乳山市司法局对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机构、人员执业的检查对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机构、人员执业的检查1.资质管理情况;
2.队伍建设情况;
3.年度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4.内部管理情况;
5.遵守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情况;
6.司法行政机关认为应当考核的其他事项
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网络抽查县级司法行政部门1.《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2000年3月司法部令第59号公布,2017年12月司法部令第137号修订)第三十四条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00年3月司法部令第60号公布,2017年12月司法部令第138号修订)第四十四条
3.《山东省司法厅亚洲通印发〈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办法〉〈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鲁司〔2024〕2号)第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