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将对2016年度大理研究院课题获得立项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16年大理研究院课题获得立项的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
项目研究进度、经费使用情况、阶段性成果。
三、报送材料
1.《大理研究院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纸质版1份(A4纸双面打印)。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
各项目负责人须在2017年6月30日前将汇总后的纸质材料(《大理研究院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纸质版1份、阶段性成果1份)报送大理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