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

lm1 亚洲通:



lm1 友情链接

所在位置: 亚洲通» 教学科研» 法学院开展“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学术讲座

法学院开展“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学术讲座


发布日期:2020-10-19 作者:李文瀞 孟心如 浏览: 次


         为加深学生对法学专业的理解,进一步启迪对“法”的思考,法学院有幸邀请到中国诉讼法学界顶级专家清华大学法学院王亚新教授,于10月11日14:30在J2A-110教室开展了主题为“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的学术讲座,同时还邀请到西南民族大学周洪波教授、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童晓宁院长、云南星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罗擎星律师做客讲座现场,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何旭昭主持,法学院陆云教授及部分教师参加讲座,法学院百余名学生及马克思主义学院部分学生聆听了讲座。
                
       王亚新教授讲首先鼓励法学生,我们能够走更远的路,法学是发展最快且最重要的专业之一。紧接着王教授通过讲述法学的概念、目的来引出了法学作为,即在广泛的打基础前提下,明确方向、联系实务、树立专业教育、培养高精尖人才。同时,王教授提醒大家,不可过早的专攻一门法律,应该做到层层递进,总结为“厚基础,宽口径”。王教授表示,法律人应该做到了解社会需求,掌握人际关系,向社会实践学习,负责任,讲规矩,兼具灵活性,并且一定要具有同理心。最后王教授向大家总结了大学四年的学习结构,即大一适应学校,适应专业;大二灌输专业知识,形成专业素养;大三沉淀吸收知识,进行备考;大四进行实践,准备论文,同时考研。
 
     王亚新教授怀着对同学们的期许结束了讲授,同学们积极踊跃提出了问题,咨询教授的意见和建议,教授一一耐心细致专业地为大家做出解答。
 
 
       法院院长童晓宁就此次讲座分享了自己的感受,她分享了自己的司法实践与求学经历,她说法学生要不断更新自己,不断学习,拥有强大的罗辑思维和人文思维,并总结了法学实践、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的关系:如果说法律实践与研究的关系是绿叶对根的启迪,那么研究对于实践的关系就是基于理论的回馈与运用,教育就是为实践与研究提供基本的法律素养

       罗擎星律师也分享了自己的感受,社会实践是树叶的话,我们都需要从根部汲取营养,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学习是一个人永恒的主题,特别是我们准法律人,要不停、不断的学习。

       最后,王教授为踊跃提问交流的同学送上他精心准备的礼物—《法学的11种可能》,并附上自己的签名,以鼓励同学们对法学深入了解,成为优秀的法律人。
  
     
        王教授的悉心讲授与解答让同学们更加明晰了法学专业的学习和研究规律,坚定了学好法学、钻研法学的信心。希望每一位同学将来都能尽好法律人的责任,成为专业有用的高精尖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