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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版)护理学专业培养方案


发布日期: 2017-05-17 浏览: 次


一、基本信息
学科门类:医学                  专业名称:护理学
专业代码:101101                专业管理学院:护理学院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我国21世纪医疗卫生、保健服务事业发展需要的,具备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医学、护理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临床护理,并初步具备护理管理、护理教育与护理研究的基本能力,思想品德优良,基础理论扎实,个性充分发挥,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护理人才。
三、培养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护理学科学事业,有为发展护理学事业和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献身精神;有严谨的科学作风,勤奋求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掌握护理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急、慢性和重症病人的护理原则、操作技术,专科护理和监护技能,并能够应用护理程序对服务对象实施整体护理。
3、具有社区健康服务、护理管理和护理教育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能力。
4、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的基本理论知识。
5、具备较广泛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大学生应有的文化修养;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外文书刊和用外语开展交流;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和应用技术。
6、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做到身心健康,体魄健全。
四、修读年限要求
实行弹性学制,标准学制为4年,在校学习年限为3-6年。
五、学分要求
最低毕业总学分:160学分。其中通识教育必修30.0学分,通识教育选修19.0学分;学科基础必修28.0学分,学科基础选修13.0学分;专业教育必修26.5学分,专业方向0.0学分;专业教育选修13.5学分;实践教学环节30.0学分。
培养方案规定的每门必修课及实践教学环节的各项目,要求必须全部修读并获得学分;选修课要求修满规定学分。各类学分不能互相冲抵。
六、毕业及学位授予
1、毕业: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和各类学分,达到培养目标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2、学位授予:符合《大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经大理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七、辅修及双学位要求
(一)其他专业辅修本专业要求
学分要求:修满40学分,并完成实践环节(实习、毕业论文等)要求,颁发大理学院辅修专业毕业证书。
辅修面向专业:医学类专业。
辅修修读课程:健康评估、内科护理学1、内科护理学2、外科护理学1、外科护理学2、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急危重症护理学、护理学基础1、护理学基础2、护理学基础技能1、护理学基础技能2
辅修实践环节要求:专业实习20周。
(二)双学士学位授予
获得辅修专业毕业证书,修读本培养方案中所列学位课程,修满60学分,符合《大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八、课程结构及设置
(一)课程结构
课程结构为三个平台和一个环节,即通识教育平台、学科基础平台、专业教育平台和实践教学环节。每个平台的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实践教学,包括课程实践环节和集中实践环节。课程实践环节指实验、作业、讨论等。集中实践环节包括社会实践和专业实践。社会实践指军训、社会调查与实践、劳动等,专业实践指专业见习、专业技能培训、专业实习、毕业论文、就业培训与指导等。
(二)课程设置
1、课程总体设置情况
1)通识教育课程,共49.0学分,占总学分比例:30.63%。
必修课程:开设12门课程,计30.0学分,平台中比例:61.22%。
选修课程:要求修满19.0学分,平台中比例:38.78%。
2)学科基础课程,共41.0学分,占总学分比例:25.62%。
必修课程:开设14门课程,计28.0学分,平台中比例:68.29%。
选修课程:开设13门课程,计18.5学分,要求修满13.0学分。平台中比例:31.71%。
3)专业教育课程,共40.0学分,占总学分比例:25%。
必修课程:开设8门课程,计26.5学分,平台中比例:66.25%。
选修课程:开设19门课程,计29.0学分,要求修满13.5学分。平台中比例:33.75%。
专业方向:开设4个专业方向。助产方向要求修满8学分。急危重症护理方向要求修满11.5学分。涉外护理方向要求修满22学分。社区护理方向要求修满13.5学分。平台中比例:0%。
4)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共6项,计30.0学分,占总学分比例:18.75%。
2、课程具体设置及修读顺序详见附表。
(三)学位课程
健康评估、内科护理学1、内科护理学2、外科护理学1、外科护理学2、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急危重症护理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护理学基础1、护理学基础2、护理学基础技能1、护理学基础技能2
(四)计算绩点课程
所有必修课程及选定的专业方向课程。
(五)考核及成绩记载
所有课程均实行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记载。
实践教学环节项目按相关规定评定成绩。
(六)说明
1、学分计算方法
学分数=学时/16,即1:16,每16学时计1学分。
毕业实习按每周1学分计,实践教学环节其他项目学分为指定。
2、绩点计算方法
绩点="成绩×0.1-5"   或:绩点="(成绩-60)×0.1+1"  (要求成绩≥60)
(七)附表  含指导性教学进程表、修读顺序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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