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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专业培养方案(2017)
  一、基本信息
  学科门类:教育学  专业名称:小学教育
  专业代码:040107  专业管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小学教育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扎实,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深厚教育理论素养,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教研及管理能力,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在各类小学和教育机构中从事相关小学教育教学、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能适应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小学教育工作者。
  三、培养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以及求实创新精神。
  2、具有扎实、宽厚的文化科学知识,具有扎实、系统的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系统的小学理论知识,可担任小学语文和数学课程教学,承担活动课教学,兼教一门其他课程,胜任班主任工作,具有基本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管理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并具有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3、掌握承担班主任工作和活动课程教育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备进行小学班级管理的基本能力;
  4、具有良好的汉字书写规范和书面表达的职业技能,掌握普通话和教师口语,并获得普通话合格证书,具有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的能力;
  5、掌握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在本专业的应用,具有较强的操作能力;
  6、掌握一门外语,能顺利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籍;
  7、具有科学的体育锻炼知识、熟练掌握两项以上健身方法和技能、能够科学合理地进行体育锻炼,形成健康生活理念,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合格要求。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卫生习惯和卫生保健知识,热爱劳动,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
  四、修读年限要求
  实行弹性学制,标准学制为4年,在校学习年限为3-6年。
  五、学分要求
  最低毕业总学分:160.0学分。其中通识教育必修40.0学分,通识教育选修16.0学分;专业教育62.0学分;个性发展14.0学分,专业方向10学分。含2个方向:文科方向10学分、 理科方向10学分。实践教学环节18.0学分。
  培养方案规定的每门必修课及实践教学环节的各项目,要求必须全部修读并获得学分;选修课要求修满规定学分。各类学分不能互相冲抵。
  六、毕业及学位授予
  1.毕业: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和各类学分,达到培养目标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2.学位授予:符合《大理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经大理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七、辅修及双学位要求
 (一)其他专业辅修本专业要求
  学分要求:修满32.0学分,并完成实践环节(实习、毕业论文等)要求,颁发大理大学辅修专业毕业证书。
  辅修面向专业:文科类、理科类
  辅修修读课程:普通心理学,普通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心理学,现代汉语,古代汉语,数学分析,小学数学基础理论,小学班级管理,课堂教学  技能训练与评价,教师专业发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发展,小学数学课程与教学论,小学语文与课程教学论
  辅修实践环节要求:完成实习、毕业论文等实践环节要求
  (二)双学士学位授予
  获得辅修专业毕业证书,修读本培养方案中所列学位课程,修满48.0学分,符合《大理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八、课程结构及设置
 (一)课程结构
  课程结构为三个平台和一个环节,即通识教育平台、专业教育平台、个性发展平台和实践教学环节。实践教学包括课程实践环节和集中实践环节。课程实践环节指实验、实训、课程设计等。集中实践环节包括公共体育2-4、军训和专业实践。专业实践指专业见习、专业技能培训、专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等。
 (二)课程设置
  1.课程总体设置情况
 (1)通识教育课程,共56.0学分,占总学分比例:35.0%。
  必修课程:开设15门课程,计40.0学分,平台中比例:71.4%。
  选修课程:要求修满16.0学分,平台中比例:28.6%。
 (2)专业教育课程,共62.0学分,占总学分比例:38.8%。
  必修课程:开设28门课程,计62.0学分。
 (3)个性发展课程,共24.0学分,占总学分比例:15.0%。
  选修课程:开设30门课程,计60.0学分,要求修满14.0学分。
  专业方向:开设2个专业方向。理科方向要求修满10.0学分。文科方向要求修满10.0学分。
 (4)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共6项,计18.0学分,占总学分比例:11.2%。
  2.课程具体设置及修读顺序详见附表。
 (三)学位课程
  普通心理学,普通教育学,中外教育史,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心理学,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小学班级管理,课堂教学技能训练与评价,教师专业发展,小学数学课程与教学论,小学语文与课程教学论
 (四)计算绩点课程
  所有必修课程及选定的专业方向课程。
 (五)考核及成绩记载
  所有课程均实行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记载。各门课程的考核方式、成绩构成比例等具体要求在课程教学大纲中详细表述。
  实践教学环节项目按相关规定评定成绩。
 (六)说明
  1.学分计算方法
 (1)理论课程
  学分数=学时/16,即1:16,每16学时计1学分。
(2)实验课程
  学分数=学时/20,即1:20,每20学时计1学分。
  体育、艺术类等以技能培养为主的专业,学分数=学时/16,即1:16,每16学时计1学分。
 (3)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
  毕业实习每2周计1学分;毕业设计(论文)计2学分;实践教学环节其他项目学分为指定。
  2.绩点计算方法
  绩点=成绩×0.1-5 或:绩点=(成绩-60)×0.1+1 (要求成绩≥60)
 (七)附表 含指导性教学进程表、修读顺序安排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