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属学院:
随着学分制综合改革的进一步推进,不同年级的人才培养方案变更,导致部分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等课程属性发生变化,加上学生自主选择专业、自主选择修读进程、重新学习、休学后复学的比率不断增加,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需对部分课程进行替换,具体安排如下:
一、课程替换适用范围
“课程替换”是指由于学籍异动、转专业、自主选择学习进程、重新学习课程、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等情况,学生修读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不匹配的课程,按照一定规则用实际修读课程替换应修课程进行毕业资格审核。
依据实际修读课程分为以下情况:
1.学生在转专业后,在原专业所修读的相关课程;
2.学籍异动学生在复学后,学籍异动前所修读的相关课程;
3.由于培养方案调整,部分课程名称及学分有变化的课程。
4.学生自主选择转年级后(高年级转低年级),已经所修读的相关课程。
二、课程替换申请与审核原则
1.替换课程与被替换课程在课程性质上均为“必修”课程,课程名称、教学内容、教学要求相同或相近,学分相同或相当(替换课程学分不低于被替换课程学分),方可申请替换;
2.课程替换关系一般为“一对一”替换;若因课程拆分导致替换课程学分低于被替换课程学分时,需多门替换1门;
3.学籍异动后续课程中,确实已无相似教学内容的可替换课程,可自学原课程或另选一门学分不低于原计划、课程性质相同的课程来替换。
4.课程替换后,总学分不达毕业最低学分要求的,需补修相应课程达到最低要求学分;
5.各平台之间选修课不能相互替换,选修课原则不得替换必修课程。
6.若替换课程为非学生所在学院开设课程,请学生所在学院与开课学院学院教学办核实后审批。
三、操作流程
学生申请——学生所在教学办审核——教务处审核
四、申请时间
涉及学生已经修读完成的课程请在2021年12月28日——2021年12月30日期间完成。
附件1:学生校内课程替换申请操作文档
附件2:教学办课程替换审核操作流程
大理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