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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通申报2016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5月17日 |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阅读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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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课题申报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设置
1、《课题指南》中第135个研究基地课题分别列24个选题。基地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申请人自行确定类别申报。
2、今年基地课题计划立项数较往年减少,实际立项数根据申报总数、各基地申报数、课题设计论证质量,并参考往年基地课题结项率、优良率等确定,公开申报、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二、课题经费
1、基地课题资助标准为重点课题每项6万元、一般课题每项4万元。根据今年基地课题申报的具体情况,对各基地获得立项的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的资助标准,可作适当调整,实际资助标准以立项通知为准。
2、基地课题经费的资助标准、拨付方式和管理使用依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云南省省级部门课题经费管理办法》(云财行〔2016131号)执行。课题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对资助经费规范开支、合理使用,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原则上按照发布的《课题指南》申报课题。未列入《课题指南》但符合基地研究方向和研究范围的,申请人可对应相关基地课题,以自选课题申报。自选课题评审从严,以质量为主要立项依据。
  2、基地课题实行开放式申报,基地和基地以外研究人员均可申报。支持基地以外研究人员竞争申报、支持基地研究人员与基地以外研究人员联合申报、支持专业研究人员与实际工作者合作申报。
  3、基地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报基地重点课题的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申报基地一般课题的申请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仅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4、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课题申报。在同等条件下,基地研究人员申报课题立项优先。在研的省社科规划各类课题负责人;20132016年省社科规划课题被终止研究或被撤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不得以已获立项的省级以上各类项目申报基地项目,否则视为违规申报,获得立项的作撤项处理,申请人5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
四、完成时限
  本年度批准立项的基地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集或专著。研究报告、论文集完成时限为1年,专著为12年。应用类课题完成研究申请结项时,除提交最终成果外,还须提交不少于1份的决策咨询报告(3000字以内),作为完成研究任务的一项要求进行验收。鼓励课题研究期间形成多样化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负责人要恪守科研诚信,严格按规定时限完成项目研究并结题。无正当理由逾期的,课题作终止研究处理,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
五、申报方式
1、本年度基地课题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管理数字化平台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kyglpt.ynpopss.gov.cn),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和项目设计论证活页,经科技处审核通过之后方可打印。
2、科技处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530
3、请于201662日前将审核通过的纸质版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七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交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许沃伦联系电话:2219602
附件12016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课题指南
附件2:云南省省级部门课题经费管理办法(云财行〔2016131号)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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