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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通2017级硕士研究生开展专业技能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1日 |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研究生办公室 | 阅读次数:次

各有关研究生导师、思政课教师、2017级硕士研究生:

专业技能实践是规范研究生教育培养、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根据我院三个学位点培养方案的有关要求,硕士研究生须参加一定的专业技能实践,取得学分后方可毕业。现将有关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能实践要求

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三个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必须开展社会调查(或田野调查)、教学实践等2项活动,取得相应学分,方可申请学位有关具体要求如下:

1、社会调查(田野调查)。开展调查是筛选学位论文选题、撰写开题报告书及文献综述的前提,也为开展学位论文撰写提供数据支撑。原则上在第2-3学年开展,时间不得少于5天(民理专业开展田野调查不少于2个月)。开展的社会调查必须符合专业学科属性,调查方法可采用问卷、访谈、田野等研究方法,数据统计要科学、合理、规范,能够真实反映调查内容。考核合格者可获1学分。

2、教学实践。原则上在第2-3学年开展,讲授课程不得少于10课时。实践教学内容须根据我院2011年下发的亚洲通教学实践管理规定,根据各个专业对应的思政课进行选择。教学形式必须准确完整,要包括授课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多媒体课件、讲稿等。实践教学结束后,研究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填写《教学实践总结报告》,经考核合格者可获得1学分。

二、专业技能实践考核

1、制定实践环节计划:指导教师应对所指导的每位研究生制定详细的实践环节计划,研究生需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计划表》(附件1)、《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社会调查计划表》(附件2)。

2、活动结束后要求硕士生写出教学实践书面总结(不少于2000字)和调查报告(不少于3000字),由导师或有关指导教师对其进行考核,给出评语和成绩,民理专业不参加教学实践。

3、考核办法:专业技能实践结束后,请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专业技能实践考核成绩评定表》(附件4),经学院审核后,学分计入成绩单,材料交由学院教学办存档。

三、工作要求

1、请2017级硕士研究生自行联系相关课程教研室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和本人导师,指导有关教学实践计划和社会调查计划,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计划表》、《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计划汇总表》、《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社会调查计划表(社会调查计划表不少于1000字)《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社会调查计划汇总表》,四表由班委收齐后于2019118日前统一交学院教学办(含纸质版和电子版)。如因特殊原因,无法确认指导教师的,将由学院教学办协助确认指导教师,指定有关教学实践计划,程序同上。

2、请2017级硕士研究生于专业技能实践结束后两周内(以实践计划时间为准)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专业技能实践考核成绩评定表》中的教学实践总结(不少于2000字)、社会调查总结(或田野调查报告,不少于3000字),由班委收齐后上交学院教学办(含纸质版和电子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填写附件5,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填写附件6。

3、请各教研室担任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高度重视,积极指导学生制定有关教学计划,在学生联系指导教师本人时,认真做好有关指导工作,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及实际指导课时,全部计入相应的教学工作量。

 

附件:1、《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计划表》

          2、《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计划汇总表》

3、《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社会调查计划表》

4、《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社会调查计划汇总表》

5、《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专业技能实践成绩评定表》(马原、思政)

6、《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专业技能实践成绩评定表》(民理)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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