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外出学习培养程序
1、填写《大理大学教师进修、访学、攻读学历学位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
2、申请人所在学院(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人事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申请人保留《审批表》复印件,原件留存人事处备案。
5、申请人携带申请项目的通知书(或文件)及《审批表》复印件到人事处办理相关协议签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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