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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廉政合同
发布日期:2015-10-05 来源:jjc

甲方(工程发包方): 大理大学

乙方(工程承包方)

根据国家建设部、监察都《亚洲通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对腐败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和省纪委、监察厅、建设厅《亚洲通在全省建设工程中建立工程承包和工程廉政“双合同”机制的通知》精神,坚决执行《反对不正当竞争法》、《建筑法》和有关法规。确保工程甲、乙双方秉公行事,工程优良,干部优秀,自愿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合同。

    一、甲方不得接受乙方请吃、请玩;不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不接受乙方任何好处费及工程回扣;不得向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不参加乙方举行的任何祝贺庆典话动。

    二、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经乙方检举,被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立案查处认定的,乙方有权从甲方获得被索贿款额13倍作为奖励(此款由索贿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办案费用由甲方索贿人承担。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邀请甲方吃、玩,或向甲方蹭送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如有违反,对乙方给予扣减工程款3%~5%,直至中止合同。并视情节轻重对甲、乙方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罚款、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被纪检监察、或司法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中止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由此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可在工程款中扣除)

五、甲乙双方人员赠送、贿赂,接受或索要钱物,如果一方发生,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或向检察机关举报。对不主动报告情况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出,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甲乙双方领导干部或法人代表要严格履行《工程廉政合同》,如有违反,对主要领导或法人代表要从严惩处。

七、此《工程廉政合同》与《工程承包合同》同时签订,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乙纪检监察机关各一份。并复印报送上级纪检机关和建设主管单位各一份备案。

八、此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1年 月 日                      20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