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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处廉洁自律“八不准”
发布日期:2015-10-05 来源:jjc

一、不准为亲友联系、介绍和安排工程及装饰、装潢材料。

二、不准超出合同规定拨款和无合同拨款。

三、不准为投标单位编制投标预算和泄露标底预算。

四、不准擅自改变邀请招标程序和决定招标方式。

五、不准接受投标方请吃、请玩和礼品、礼金及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其它支付凭证。

六、不准擅自增加工程造价,工程变更涉及增加投资必须按管理程序报批。

七、不准对投标单位吃、拿、卡、要,拖着不办甚至顶着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