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切实做好全国文明单位创建、申报工作,积极营造干净卫生、整洁有序、优美文明的校园环境,结合大理州委、州政府“三清洁”活动和团省委“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活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整治环境卫生、养成文明习惯为主要内容的清洁校园、清洁家园活动并形成长效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清洁校园 清洁家园 共建文明
二、活动目的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师生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以整治校园卫生、清扫挂钩街道、养成文明习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以落实主体责任制为载体,依靠和发动广大师生,通过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彻底清除卫生死角,美化校园环境,达到校园整洁、秩序井然、行为规范的目的,使校园面貌焕然一新,把“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人人都是创建主人、人人都是创建对象”变为全校师生的自觉行动,增强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自觉性,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基本原则
1、集中整治,形成长效。集中力量分阶段推进活动开展,既要着力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果,又要着眼长远,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形成管护长效机制。
2、党团示范,全员共建。党员、团员积极参与,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深入发动和紧紧依靠全校师生员工,广泛组织学生参与,有效发挥学生社团的作用,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局面。
3、加强宣传,注重教育。要注重对活动和活动中形成的典型事例和经验进行深入持久的宣传报道,使全校师生广泛知晓清洁校园、清洁家园活动。结合活动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生爱护校园环境、养成文明习惯。
四、主要任务
1、清洁校园。对校园环境卫生进行深度整治,清扫卫生死角,整治教室和宿舍卫生。
2、清洁家园。清扫大理州“三清洁”活动安排的亚洲通:责任区和责任街道(下关校区负责:万花路、护理学院南侧通道(雪人路以西);古城校区负责:大凤路(山水间—三月街南)、文献路)。
3、培养文明习惯。加强学生教育,通过教育和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师生养成爱护环境、自觉清扫的文明习惯。
五、活动安排和要求
1、各部门、学院根据活动实际进展情况自行确定活动的主要内容。6月份全面启动,边发动,边行动,迅速形成声势,建立长效机制。(具体责任区域划分见附件)
2、应把握元旦、春节、民族节、端午节、国庆节、州庆等重大节日前和放假、开学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活动。
3、学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办公室要经常对各单位责任区进行抽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4、各单位应于每年度6月20日、12月20日前将前一阶段活动开展情况报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办公室。
大理学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办公室
大理学院党委宣传部
共青团大理学院委员会
201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