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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孝”:生前尽孝文明葬祭?厚葬奢祭不可取
发布日期:2015-03-30 | 作者:宣传部 | 来源:中国文明网 | 阅读次数:次

        生前尽孝文明葬祭 厚葬奢祭不可取
长期以来,在养老和葬祭问题上,社会上一直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做法。一种是对父母生前赡养得一般甚至很差,但父母逝后却大操大办,显然,这是典型的薄养甚至不孝而厚葬型;一种则是在父母生前极尽孝道,父母死后却薄葬简祭,这种做法可谓“厚养薄葬”型。
建国以来,党和政府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提倡厚养薄葬。上世纪六十年代,在行政手段的干预下,厚葬奢祭的风气一度收敛。改革开放后,由于西方文化的侵入,正面宣传和倡导的滞后和弱化,厚葬奢祭的现象有所抬头,有些地方甚至形成风气。在这些地方,丧葬大操大办几乎成为常态,有的甚至不惜巨资,建阴宅、办豪宴、发豪丧,搞得惊天动地,人神不安。
绝大多数老人支持“厚养薄葬”
孔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以,然后能事亲。”其实,这里说了两个方面的事。一方面说的是对父母生前之孝,即居要敬、养要乐、病要忧;另一方面说的是死后之孝,即丧要哀、祭要严。那么,哪一方面重要呢?显然,前者是人的生命的刚性需求,缺其一便不能生存,至少不能很好或较好的生存。而后者呢?显然是精神方面的了。父母走后,你钱花得再多,排场再大,父母能听得见看得着吗?即便是看得见听得着,对父母而言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曾经走访过中年、老年不同年龄段的人,绝大多数人不赞同“厚葬”而非常支持“厚养薄葬”。他们把“厚葬”形象地说成是“活人的‘眼么(临沂方言,颜面、纪念的意思)’”,“是做给活人看的”,“花得再多,一点也吃不到父母嘴里去”。父母去世,子女悲痛、哀伤是人性的体现,是人之常情,让逝者入土为安并举行适当的形式是应该的,关键要与时俱进。生前尽孝,文明葬祭。“哀丧”、“严祭”既然是精神层面上的事,那就在精神方面做好,比如送葬时开追悼会、放哀乐、带袖章白花等,祭祀时献鲜花,即便非要烧纸,不妨少烧一点,以表心意,也未尝不可。弄得纸成山、冥钱成垛、鞭炮焰火震天动地,非但于尽孝无益,弄不好还有可能造成不良后果,何苦来着!
厚葬奢祭博不来好名声
大凡厚葬奢祭者,有以下几种心态:一种是经济条件好,对父母生前厚养甚至堪称孝子,一旦父母去世,殡送不能差,让人继续说好;再一种盲目攀比。虽然经济条件一般,但别人厚葬父母了,我也不能差;第三种是对父母生前供养不好甚至较差,一旦父母去世,心生遗憾或良心发现,便想以厚葬进行弥补;还有一种是对父母生前不孝,亲友邻里颇有微词,便做出样子给别人看,妄图博得好名声。对于前三种心态的人,只要提高了认识,调整好心态,其做法或许也就随之解决了。而对于最后那种心态的人,我们可以直言相告:金钱再多买不来亲情!厚葬奢祭博不来好名声!曾子说“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是说谨慎地对待父母的去世,怀念追思久远的祖先,人们就会孝道忠厚,民风就淳朴了。显然,这里的“慎终追远”,决不是指厚葬奢祭。
(作者为:山东临沂孝文化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家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