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乳山市地下水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 发布日期:2022-07-14 16:06:45
  • 文章来源: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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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水是世间万物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需要全力保护,依法开采,合理使用。乳山市水资源匮乏,人均占有量不足全国人均的1/6,由于用水行为疏于监管,部分企业用水不规范,节水意识淡薄,造成水资源不同程度浪费现象,节约用水迫在眉睫。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地下水管理条例》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山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三、出台目的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全面实行计划用水,发挥有限水资源的最大效益,我市决定开展本次地下水专项整治活动。

自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以来,全市集中管网外用水较大企业户已经纳入水资源税征收范围,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一方面对集中管网内的自备井用水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全部纳入公共供水管网,对自备井进行依法封停;另一方面对公共供水管网外的企业按要求进行取水许可,达到依法管水,有序用水,推行全面节水的目的。

保障水安全,采用统一公共供水、取用地下水需水质化验等措施,解决地下水污染隐患问题。通过这次行动,还可以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营造保护水资源的良好氛围,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四、重要举措

一是成立由市分管领导任组长,由各镇区、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地下水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按照职能分工,互相配合,统筹协调抓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

二是各镇区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对辖区用水户进行全面摸排,掌握第一手资料;

三是由水利、住建、综合执法、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结合各镇区排查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对违法取水行为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完成;

四是专项整治结束后,对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相关企业完成整改任务;

五是对拒不配合开展专项整治及时完成整改任务企业,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并将违法行为推送到信用平台进行联合惩戒;

六是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轻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负担,建立符合乳山实际的地下水管理与水行政许可审批方式,对少量用水单位或个人简化审批手续,达到便民高效、优化营商环境的目的。

五、关键词解释

用水户:取用地下水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

水资源税:为保护水资源,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加工、消费以及污染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开采、消费量、开采收益以及污染量征收的一种资源税。征收标准为1.5元/立方米。

六、政策解读人

乳山市水利局:张群烽   0631-6673818

七、其他

1、亚洲通执法。联合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执法流程进行执法,严厉打击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整改完成仍存在偷采盗采等用水行为,对现场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做调查笔录,最后按照《山东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具体情况下达行政处罚决定。

2、亚洲通办理取水许可手续。执法人员下达“亚洲通办理取水许可的通知”后5日内联系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局负责取水许可证的办理工作,具体地址位于行政审批局一楼41号窗口。

联系人:杜延景,联系电话:0631-6652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