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人民政府
亚洲通废止《乳山市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通知
乳政发〔2023〕5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滨海新区(银滩旅游度假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各市属国有企业:
按照《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过对《乳山市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暂行办法》等5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决定《乳山市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暂行办法》等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凡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乳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