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门类:理学 专业名称:数学与应用数学
专业代码:070101 专业管理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数学科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备运用数学知识、计算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具备较好的科学素养和宽广的知识面;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并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开拓精神;培养能在教育、科研和经济等部门从事研究、教学工作或在生产经营及管理部门从事与数学相关的应用和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培养的学生要求具有扎实的数学专业基础,较好的数学科学素养,受到理论研究、应用技能和使用计算机的基本训练,具备利用数学知识和思维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毕业生应具备的知识和能力具体表现在:
1、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较强的法制意识和良好的文化素养;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积极的人生态度。
2、具有坚实的数学基础和良好的科学素养;经历严格的数学思维训练,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
3、具有运用数学方法、计算机和数学软件的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具有初步撰写数学论文的能力。
4、了解近代数学的新发展,了解国家科学技术及学校教育等方面的有关政策和法规;掌握查询资料、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
5、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获得广泛的人文和科学素养;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教学能力。
6、具有适应未来社会要求的自主学习和自我管理的能力。
四、修读年限要求
实行弹性学制,标准学制为4年,在校学习年限为3-6年。
五、学分要求
最低毕业总学分:160.0学分。其中通识教育必修37.5学分,通识教育选修17.5学分;专业教育64.0学分;个性发展16.0学分,含2个专业方向,其中数学教育方向9.0学分,应用数学方向9.0学分。实践教学环节16.0学分。培养方案规定的每门必修课及实践教学环节的各项目,要求必须全部修读并获得学分;选修课要求修满规定学分。各类学分不能互相冲抵。
六、毕业及学位授予
1.毕业: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和各类学分,达到培养目标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2.学位授予:符合《大理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经大理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理学学士学位。